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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竞争性谈判的补充公告
常招竞【2008】005号
根据委托方要求,现就2008年4月17日发布的“常招竞[2008]005号超高压(特高压)核电站用巨型变压器技改项目500厂房甲供材料”项目的有关事项更正通告如下:
储气罐技术条件(放在第二包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中)
一、设备名称:储气罐
二、单台设备技术参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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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项 目 |
单 位 |
参 数 |
参 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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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气罐 |
台 |
2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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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储 气 量 |
m3 |
10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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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罐体直径 |
mm |
φ1800 |
φ1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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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最大承受压力 |
MPa |
1.5 |
三、其他技术要求:
1、储气罐必须由具备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制造,储气罐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设计院确认后方可加工生产。
2、厂家负责设备运输、就位、安装。
3、要求说明设备包装运输方式。
4、买方将赴制造厂家进行设备预验收,卖方应给予必要积极配合。
四、投标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:
1、储气罐基础条件图等
2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
3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检测报告
4、出厂合格证
五、本技术要求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基本要求,要求各厂家在投标文件中逐条确认,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性能与指标,可在投标方案的设备技术参数中列出,并在投标设备偏差表中逐行列出和说明。
六、成交供应商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全部货物运至采购方工地现场。
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,补充公告与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矛盾之处,以本补充公告为准。
其他款项内容不变,特此更正说明。
本补充公告,以网上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到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。
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
2008年4月22日 |